久逢知己、亲朋聚会、乔迁婚庆……总是能找到喝酒的理由。北方人也豪爽:“来,干一个!”店内街角,包房大厅,这样的酒客屡见不鲜。所谓酒壮英雄胆,报纸上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有些酒客喝完了经常“借酒发挥”,不是随处便溺,便是街头打斗,有的还像侯宝林相声里说的那样“大街上我躺会儿”……
      日常生活中喝点小酒本也无可厚非,酒后失态也属可原之情,但凡事皆有个度,如果失态到损害公共道德或者说丧失公众文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人常说:“酒品看人品,酒德看品德”,窃以为是有些道理的。少喝点儿应该不是难事儿,酒后回家睡一会儿也是理智之举,何必“伤自身又碍他人”,让人“看了笑话又落了谴责”。
      文明举动、文明行为不只是靠行政规章约束,更多的往往要靠道德的约束。个人的品行、个人的素质、个人的所作所为有时折射出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大庆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讲点“酒德”也是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没有“酒德”,讲不讲“酒德”,关键要看市民骨子里有没有道德的标尺,有没有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的意识。只有注意在小处多自律,才能进而达到主动的去维护和创造社会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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