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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决尼罗河啤酒需补缴税款490万美元
  • 发布日期:2026-06-02     啤酒工业信息网
 5月30日消息,乌干达高等法院商业庭驳回了尼罗河啤酒乌干达有限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诉讼费用。该诉讼请求旨在阻止乌干达税务局征收185亿乌干达先令(约490万美元)有争议的税款。
 
这场纠纷源于乌干达税务局于2023年进行的税务重新评估,该评估认定尼罗河啤酒乌干达公司在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欠缴185.09亿乌干达先令的增值税和地方消费税。
 
尼罗河啤酒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酒精饮料生产商,其产品出口到南苏丹和刚果民主共和国。该公司辩称,相关货物是用于出口的,因此符合乌干达零税率出口税制度下的免税条件。
 
然而,乌干达税务局认定这些产品并非专门为出口而生产,因此应根据乌干达税法缴纳税款。
 
评估后,乌干达税务局向尼罗河啤酒乌干达公司发出缴款通知,金额超过185亿乌干达先令。尼罗河啤酒公司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坚称其产品是通过代理商出口的,因此应继续免税。
 
该案最初由税务上诉法庭审理,法庭裁定乌干达税务局胜诉,并责令尼罗河啤酒公司缴纳未缴税款。
 
尼罗河啤酒公司不服裁决,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来源:中国国际啤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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