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调查:啤酒瓶究竟有没有“2年保质期”?
  • 发布日期:2012-09-10     啤酒工业信息网
 很多人喜欢喝啤酒,但很多人并不了解,根据国家规定,啤酒瓶在使用两年后应该更换,那么生产厂家有没有严格执行规定呢?来看今天的联播调查

记者首先来到杭城一家大型超市,饮料专区货柜上摆满各种品牌的啤酒,记者一一察看了位于酒瓶底部的生产日期,这瓶山水牌啤酒使用的酒瓶制造日期是2009年,这瓶标价1块7毛钱的雪花超纯啤酒采用的瓶子竟然是2007年生产的,都大大超过了规定的2年使用期。记者随后又走访了食品批发市场和餐饮店,与超市销售的纸箱包装啤酒不同,散装啤酒都用一种专门的塑料箱子进行运输和回收,最常见的是西湖和雪花啤酒,专门做饮料行业的这位年轻人告诉记者,由于散装啤酒利润低,酒瓶超期使用现象更加普遍,连续使用六七年的瓶子也不少见。

记者:这(瓶子生产日期)是2012(年)?

张先生:2007(年)。

记者:也是2007(年)啊?张先生:不都是一样的嘛。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近期金华、东阳市进行的专项调查中随机抽查了12个销售点,22批次共计1924瓶啤酒,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有938瓶,占50.57%,使用3年以上的所占比例约为38%。报告称,最近5年金华工商局接到啤酒瓶爆炸伤人投诉41起,那么为何一半以上啤酒瓶都在超期使用呢?

浙江省消保委负责人解释说,根子主要出在国家标准上,当时GB4544-1996啤酒瓶标准虽然规定了使用期,但仅仅是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2年,因此对于超期使用啤酒瓶的行为执法部门无处罚依据,企业为节省成本也就一直钻这个空子。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已率先向国家标准委员会提出修改啤酒瓶标准为强制性规定,让消费者不再担心美味的啤酒成为定时炸弹。(编辑 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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