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港IPO之路荆棘密布 未披露原董事长受贿
- 发布日期:2012-07-17 啤酒工业信息网
新金融观察报 据秦皇岛煤炭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最近两个月来,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一直在900万吨左右,远远超过平日里500万吨的正常库存水平,还曾一度接近港内1000万吨的库存极限。
“虽然秦皇岛港拥有存量为1042.5万吨的世界上最大的港口煤炭专用堆场,但是一般到800万吨的时候,就很难进行装卸作业了。而现在储煤量一直高居不下,给港口的盈利带来很大压力。”孙浩表示。
煤炭是秦皇岛港主要的经营货种,而且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港口货物装卸业务。据招股书披露,秦皇岛港2009年-2011年吞吐量占本公司总吞吐量的比重分别为68.50%、72.25%和72.28%,营业收入分别为49.02亿元、52.94亿元和59.42亿元,其中煤炭等业务运营创造的收入就达39.49亿元,44.43亿元和51.6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达80.54%、83.92%和86.98%。
可见煤炭运输是秦皇岛港最主要的业务,占比超过了70%,且呈现出越来越高的发展趋势。煤炭在以往给秦皇岛港创造了巨大的利润,然而今年的情况却发生了180度逆转,现在秦皇岛港的煤炭运输已经到了几乎无法持续的地步。
“港口盈利主要赚取的是货物进出港口流动的周转费用,入港煤装卸收费分别都是每吨21元,这是秦皇岛港的主要收入,而库存费用在秦皇岛的收益构成中占比很小。”秦皇岛港一位工作人员对新金融记者表示,“每天秦皇岛港码头的装货船舶数量从原来的100多艘下降到如今的个位数,甚至出现过一天办完手续不足5艘的情况。”
也就是说,最惨淡的时候,秦皇岛港的主要业务每天的盈利可能不足原来的5%。这对于煤炭业务占公司主营比重超过70%的秦皇岛港来说,如果出现长时间煤炭进出港交易停滞,公司将何以盈利?
“这给公司盈利能力构成的威胁将是致命的,同时还面临高温下煤炭随时可能发生自燃、塌垛等风险。”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据媒体报道,6月15日上午秦皇岛港二公司堆煤场看到发生自燃现象,到7月、8月时,堆积的煤炭将进入自燃高发期,秦皇岛港将面临日益严峻的消防压力。以往煤炭还未入港就已经有了销售出路,没有存放期或只需存放很短时间,不用担心煤炭自燃;但现在长期存放的情况下,港口堆积煤炭存在较大压力,一旦煤炭大面积自燃,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这一切,秦皇岛港并未进行披露,招股书签署于6月15日,秦皇岛港的煤炭运销形势已经很严峻,但秦皇岛港对此只字未提。直至新金融记者发稿前,仍未发现秦皇岛港对此情况向外界作补充说明。
“这种情况涉嫌虚假披露,误导投资者。证监会应该对其发布招股书只注重分析优势,未能详尽分析现实情况予以注意。”中银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
廉贷扩张
除了要面对煤炭压港的情况,秦皇岛港的财务报表还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剧增了16亿元,而且公司的业务扩张和业绩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严重依赖大量而廉价的国有银行贷款。但是,从投入产出的资产回报效率来看,公司的收益并不高,这给公司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吸引投资者为其买单抹上了一层阴影。
报告显示,2009年-2011年秦皇岛港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724.76万元、1.86亿元和16.15亿元,2010年和2011年的增长率分别为581.07%和770.20%。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增长快给出的解释是,最近两年先后由于股权转让和公共基础设施移交分别产生了9600万元和16.05亿元的应收账款。
与此同时,秦皇岛港的借款规模正以超越资产上升的速度在急剧膨胀,而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也在不断的上升。招股书显示,
7月12日下午2点,安静的秦皇岛港上一座座煤山连绵不绝,却不见前来拉煤的运输船,这与往年“迎峰度夏”的忙碌局面截然相反。
作为我国“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主枢纽港,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港)于日前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叩关IPO。招股书显示,秦皇岛港此次拟发行不超过14.25亿股,拟募资48亿元,计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而就在秦皇岛港冲击IPO的这个夏天,煤价持续下跌、煤炭市场下游需求放缓,秦皇岛港不得不面对因为严重的煤炭压港导致业绩下滑的窘境。此外,公司前董事长在IPO前夕因受贿被判处死缓、廉贷扩张下投资收益不佳、涉嫌信披违规和资产流失等问题,同样可能成为公司IPO道路上的“绊脚石”。
2011年公司的借款合计为107.1亿元,比2009年公司的总借款58.7亿元多了48.4亿元,增幅高达182.45%。与之对应的是,2011年公司借款占总资产比例已高达45.1%。也就是说,目前公司名下资产有接近一半是由银行贷款所产生的。
此外,公司的现金流量表还显示,每年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均小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显然,公司每年的投资需要主要还是来自于外界的贷款补充。
那么,这些贷款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招股书显示,2011年末其借款主要由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当地分支贷出,全部为无抵押信用贷款,利率范围在5.49%-7.19%之间。而根据公司披露的借款合同内容简介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借款合同执行了“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政策。
不过,可惜的是,如此优厚的贷款所建立起来的资产,取得的投资回报和资产质量却并不好看。根据秦皇岛港的财报,2009年-2011年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只有4.5%-5.1%,低于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公司用银行贷款所建立起来的资产,在除去财务费用后,产生的效益水平甚至不及银行的贷款利息。
“一方面,秦皇岛港的应收款项迟迟不能收回,另一方面,公司正在大力推进黄骅港综合港区和曹妃甸港区的建设,近年来资本支出较大。目前,公司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解决,致使公司负债规模增长较快,截至2011年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41%,已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华龙证券分析师牛阳表示,报告期内,秦皇岛港应收款项激增16亿元,且其资产负债率较高,未来较大规模的利息支出和本金偿还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压力,公司选择在此时上市募资不免让人怀疑其另有所图,或为公司偿债。
而公司招股书中秦皇岛港此次上市拟募集资金48.11亿元,其中有10亿元的资金正是计划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赔本买卖
然而,秦皇岛港招股书中遭人诟病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新金融记者调查还发现,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一桩“赔本的买卖”,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给秦皇岛港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造成了1.73亿元的损失。
这笔生意到底是怎么做成的呢?据秦皇岛港的招股书披露,2010 年 1 月 12 日公司大股东秦皇岛港集团曾经以2.08亿元参与出资成立了一家子公司珠海秦发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秦发”),占其注册资本 5.19亿元的 40%。该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装卸、仓储运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等业务,目前正在投资建设珠海高栏港煤炭码头项目。
然而,奇怪的是,这个看似很有前途的项目仅过了两年时间就急转直下。2012 年 2 月 21 日,集团公司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全部珠海秦发 40%股权转让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对价按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确定为 3428.9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经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换言之,秦皇岛港公司的大股东河北港口集团公司花2.08亿元参股的一个项目,仅用了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就以区区3428.98 万元将股权卖给了第三方,这中间存在1.73亿元的差价,造成了集团公司的账面损失。
对于上述业务交由控股股东投资而不是由拟上市公司投资,招股书给出的理由是:由于珠海秦发投资的项目与秦皇岛港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且未来经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经董事会审议,秦皇岛港公司决定放弃对珠海秦发投资的机会,并同意由集团公司对珠海秦发投资。
面对如此骤然的变化,投资者不得不问究竟这个项目事前有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投入和卖出价格到底是如何定价的?集团公司的管理层要负何等责任?
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对1.73亿元的损失和上述疑问,秦皇岛港招股书中却并没有给出详细解释。记者7月12日来到秦皇岛港公司办公楼,但是经过多方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未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13日下午新金融记者多次拨打公司董秘办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换帅风波
其实,回顾秦皇岛港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在上市前夕还遭遇过一场轰动一时的“换帅风波”。但是,新金融记者发现,公司招股书中并未披露这一事件。
新金融记者从当地知情者口中了解到,早在2007年,秦皇岛港就已开始谋划上市未能成功。2010年年初,河北港口集团宣布重启秦皇岛港上市程序,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计划发行14亿股、融资50亿元人民币,力争2010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时公司的董事长黄建华在当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确认了秦港股份的上市计划,称相关资料已上报证监会,由于正处于静默期,未透露更多内容。
但是,戏剧性的是,随后不久公司就遭遇了原董事长黄建华被捕的事件。2010年7月,河北省纪委开始牵头调查河北港口集团,而调查的核心正是围绕着公司原董事长黄建华。同年12月4日,河北省国资委负责人宣布黄建华已被“双规”。
2011年2月13日,黄建华因受贿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3日,黄建华被认定受贿2023万余元,根据河北省高级法院指定,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由于判决后黄建华未提出上诉,目前已开始服刑。
其间,秦港股份的上市进程因黄建华案一度中止。直至今年一季度,证监会公开的信息中才又重现秦皇岛港的身影。
但是记者发现,虽然黄建华案正发生在秦皇岛港此次IPO报告期内,但是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对于黄建华的说明仅仅是在2009年“为明确区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业务定位、增强股份公司独立性、改善重要领导双重任职的情形”而调离岗位,对其因巨额受贿落马一事并没有任何披露和说明。
“由于该案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数据、治理结构和业绩等产生不确定的影响,秦皇岛港如此避而不谈可能涉嫌披露不全,是对广大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行为。”上述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董事长被捕在上市公司中已屡见不鲜,而集团董事长的落网,势必会对公司的管理结构、资产情况和发展路线产生巨大影响,短期内很难消除,这或许会成为影响其过会的一大硬伤。”
虽然秦皇岛港已提交申报,但欲通过证监会发行部为拟上市企业设置的重重关卡和考验并非易事。这样一个有“前科”的企业最终能否取得今年上市资格,还将以最后下发的核准批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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