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旅游局称将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旅游业
- 发布日期:2012-07-02 啤酒工业信息网
路透北京7月2日电---中国旅游业的民间投资细则出台.国家旅游局表示,中国将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旅游业,不仅将清理对民间旅游投资的歧视性规定,还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及支持发行债券.
国家旅游局在网站上刊登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从风景名胜、海岛海洋旅游开发到旅游装备制造、旅游公共服务在内的所有旅游服务业链条.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旅游企业"走出去",鼓励民营旅游企业在境外投资开设旅行社、旅游饭店等经营项目.并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境外旅游投资.
在对民间旅游投资的金融支持方面,国家旅游局称,对符合信贷原则的民营旅游企业和民间投资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
此外,将拓宽民营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并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
意见并称,将清理对民间旅游投资的歧视性法规政策规定.整合简化涉及民间旅游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限制跨区域旅游经营的地方保护壁垒.
据去年底发布的旅游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到2015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拟达到2.5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为10%. (完)
更多细节,请点选国家旅游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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