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6月21日电---中国保监会发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对於符合条件的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同时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各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特别是大型保险代理公司.

至此,中国"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已出台关於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新36条"落实方案.

保监会网站周四刊发新闻稿并称,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农业和信用等专业保险公司.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等试点.

此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行业基础教育,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

此前,中国银监会公布关於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中国证监会亦发布通知,对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出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提高债券融资效率,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审核流程等.

《国务院关於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於2010年5月实施.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要求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被列为今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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