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6月19日电---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周二称,将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并在市场准入、监督电网公平调度、可再生能源无歧视接入电网、电价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新华社援引《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称,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承修、承试的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同时,加强对电网企业的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将督促电网企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确保调度和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能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

关於电价,意见强调,要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以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同时,电监会将积极推动电价改革,组织开展电网输电和配电成本的分开核算,积极推动输配电价改革,推动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意见并强调要完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公开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分别作为发电商和大用户参与直接交易.

按国务院要求,6月底前民间投资新36条的实施细则将全部出台,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此前,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及住建部等部委已先後发布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相关产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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