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6月19日电---据中国证券报周二报导,中国电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鼓励民资办电的相关规定即将公布,对民资进入电力领域予以相应的扶持.规定内容不仅涉及民间资本进入火电、水电、核电和新能源等传统发电领域,还鼓励民资进入部分电网环节.

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行业主要由国有企业垄断,因而成为政府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领域.有消息称,国家能源局早已启动能源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的编制.在电力领域,能源局分别成立了火电、核电、电网行业工作小组,细则将於6月底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由於电监会主要负责全国电力安全及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工作,上述鼓励规定只会依据电监会的职能出台鼓励意见,但对民营资本参与投资电力行业的具体项目审批则主要由发改委负责.

报导援引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介绍称,发电行业早在1985年就对民资开放,可是占比却从15%下降到如今不到3%;电网领域以国网2%的收益率测算,也难以吸引民资进入.

他建议,在鼓励民资进入电力领域之前,应该先建设完成一个相对成熟和规范的电力市场,应该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发电和售电端放开,电网变为输电公司,电价交给市场决定.

按国务院要求,6月底前民间投资新36条的实施细则将全部出台,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此前,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及住建部等部委已先後发布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相关产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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