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媒:国企是市场经济第一主体
- 发布日期:2012-06-04 啤酒工业信息网
路透北京6月1日电---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周五刊发两篇署名文章,分别指出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以及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此前,诸多经济学家都指出国企应退出过多的行业垄断地位,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改革.
人民日报其中一篇署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李保民和王志钢的文章称,国有企业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坚强主体,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竞争不是零和游戏,不是一个进另一个就必须退的关系,而是可以双赢的.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後,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捂紧钱袋子',大力清理投资项目,严控投资风险;之後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冲击中,响应国家号召,自担压力,不让一个员工下岗."文章称.
该文指出,国有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上缴税费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2006年-2010年,中央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308亿元人民币;2006年-2008年,中国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2,928亿元.2011年,中央企业上缴税费总额1.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9.7%.
在另一篇署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杨承训的文章也称,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
"目前国外跨国公司力图控制我国的重要产业,想成为一些产业的龙头老大,而只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才能与之抗衡."文章称,国有企业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决定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为落实2010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於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中国近期出台一系列政策,包括银监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降低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持股门槛;证监会支持民企上市和再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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