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部分商品期货保证金水平或在清明节后下调
  • 发布日期:2011-03-30     啤酒工业信息网
  国内部分商品期货保证金水平或将在清明节后出现下调。这将是去年11月后,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为抑制市场过度投机而采取系列措施后的首次“反向调整”。

  临近清明小长假,上海、郑州、大连三家商品交易所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清明期间风险控制措施的通知。从通知内容来看,三家交易所并没有对清明节期间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进行实质性调整。值得注意的是,上期所和大商所在通知中表示,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将下调部分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

  上期所在通知中表示,若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现在上期所执行的标准是,铜、铝、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都为10%。

  大商所在相关通知中也明确,2011年4月6日节后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涨跌停板调整至5%。而大商所对上述品种执行的现行标准是最低交易保证金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6%。这意味着,若清明过后没有极端行情出现,从4月7日起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将比目前有所下调。(john)



[ 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