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发布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徵求意见稿
- 发布日期:2006-05-11 啤酒工业信息网
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布制定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草案的徵求意见稿,根据草案,对被调查产品以低于该产品单位平均生产成本与平均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总和的价格对外出口的行为将进行处罚。
商务部周三在其网站公布了修订草案,并徵求公众意见,以维护对外贸易秩序,防止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草案还指出,经调查,低价出口价格平均水平低于调查期内产品加权平均成本的差额小于2%的,不认定为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
被调查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制造或加工、装配,原产地为中国的出口产品。
草案对经认定的不正当出口行为的处罚也做出规定,其中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被调查人处以3万元以下人民币的罚款,禁止被调查人的被调查产品自决定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的出口等。
世界贸易组织(WTO)本周公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目前是寻求保护国内生产商免受廉价进口品威胁的各国政府的头号目标。2005全年的反倾销调查总数是178个,针对中国的达到55个,接近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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