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管局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以防范汇率风险
  • 发布日期:2006-06-07     啤酒工业信息网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通知称,为促进外汇指定银行完善汇率风险防范机制,决定调整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政策,自7月1日起,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管理。

刊登在外管局网站的通知指出,权责发生制头寸管理原则是指,银行将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在交易订立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

通知还提到,实行权责发生制头寸管理原则後,银行应根据本行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准确计算本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报送新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其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分别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外管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具体报送时间和方式,按所在地外管局分支局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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