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贫富差距: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 发布日期:2006-02-09     啤酒工业信息网

    现在,很多媒体的评论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中国贫富阶层的绝对差距上,虽然讨论的主题是如何让穷人变富,但言辞或开出的药方却往往转向让富人变穷或至少让富人变得不那么富的思路。笔者思考下来,有些不同看法。目前,中国富人群体相对于庞大的穷人基数来说,还只是少之又少的金字塔尖,如果简单地采取抑富济贫的方式,必将导致穷人未被济富,富人已被劫贫的情况发生。从《天朝田亩制度》“不患寡患不均”思想导致太平天国经济发展的衰落,到我们新中国建国以来前30年的历史经验教训,都证明了平均主义和劫富济贫不仅不能使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反而是社会进步的终结。从世界范围看,似乎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为我们提供在经济发展起步阶段通过抑富济贫达到共同富裕的先例。事实上,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已经被无数学者和决策者反复论证,在国内经济发展起步阶段应以效率为先的观点也已被普遍认同。但是,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前后,社会各界把社会公平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讨论,这说明在经历了连续二十几年高速发展之后,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矛盾已经由经济效率转向了社会公平,如果后者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前者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制约。那么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有效减小贫富差距呢?笔者以为,首先应当保持政策连续性,鼓励富人继续为社会创造财富;同时,应当通过政策倾斜和制度完善大力度帮助穷人脱贫,使庞大的穷人群体尽可能快地逐步变小。只有将鼓励富人与帮助穷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够在不影响经济效率的前提下达到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鼓励富人继续致富,可以对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定的推动力,但要想有效地削减贫富差距,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根本问题还是要解决穷人太多、太穷的问题。

    一、建立起点公平、机会均等、信息透明的社会制度,为穷人营造平等的致富环境。1974年,20%最富的美国家庭的收入占全国个人收入总和的43.1%,而最穷的20%的家庭只占4.4%。到1999年,这两个数字拉大到49%和3.6%。但是,伦敦经济学院的研究发现:日益增大的社会不平等并不影响美国人的“幸福感”。从1975年到1994年,32%的美国人觉得自己“非常幸福”,56%觉得“幸福”,只有12%觉得“不太幸福”。美国人之所以能保持他们对自己社会的这种信念,是因为美国给个人提供了平等的机会,而不是现成的果实,这样的社会环境不仅给了人们致富的信心,更给人们带来了致富的可能。只要付出努力就有成功的可能,没有人在这个社会有坐享其成的资格,这正是“美国精神”的核心,而这种精神正是现今中国社会十分缺乏的。如果大多数中国人不相信中国社会给他们提供了公平的机会,而认为只有靠“关系”提供机会,腐败创造成功的话,一旦经济出现问题,就很容易引发一场社会危机,劫富济贫就会被社会广泛接受。因此我国现阶段,必须努力在教育、就业等多方面为公民创造一个起点公平、机会均等、信息相对对称的社会环境。同时,下大力量削弱权力货币化、打破行业或区域垄断,从根本上遏制体制外收入分配的差距,从而不断将那些依靠权力寻租或垄断利润非法致富的所谓“富人”从健康的高收入人群中剔除出去,也是削减贫富差距,保持社会稳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社会保障走进农村,是缓解贫困的有效措施。在中国过去2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初次分配制度不可避免的将重点放在社会经济效率方面。然而,初次分配造成的差距可以由二次分配的倾斜来弥补。当初次分配以效率为重时,二次分配就应当充分顾及公平。二次分配包括多方面的具体内容的,如建立完善的税收机制,实现充分就业,实现大众化的教育,为社会成员提供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等等。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虽然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但尚未覆盖农村。从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情况看,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同时也占贫困人口80%以上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如果我国大多数在温饱线上度日的农民能够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享受更多一些的社会福利,并因为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赤贫,这将对削减贫富差距,建立和谐社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是北欧,如挪威的基尼系数为0.258,芬兰0.256,瑞典0.250,均属于收入差距最小的国家,而他们都是靠实行高福利的社会政策,构建了稳定和谐的社会,并创造出世界性的优秀企业,保持了在世界舞台上的竞争力。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不能仅仅依靠少数高收入群体的拉动,更需要政府制定更多帮助穷人的政策来实现。

    三、鼓励民间投资,压缩政府主导型投资,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倾斜帮助穷人脱贫。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财政支出中的投资支出连年增加,可以说为拉动我国GDP的增长立下汗马功劳。但是,由于政府主导型投资缺乏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因此导致投资绩效无从保证。据世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到5000亿元。另一方面,由于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民间财富迅速得以积累,因此大量民间资本急需寻求投资渠道。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收益率高且比较稳定,民间投资希望进入,但却由于体制、政策等种种原因遭遇壁垒。大量民间资本找不到理想的投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近几年部分民间资金在股市与楼市之间游走逐利,制造投资泡沫的事实。一边是政府主导型投资的高投入低效率运作,一边是民间资本找不到健康高效的投资出口,这样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隐忧。实际上,这种不协调的增长方式已经无以为继,政府主导型投资应当尽快向政府调控、市场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来看,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尽量缩小公共产品的范围,积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即使是公共产品,凡是私人企业愿意提供的,也尽量鼓励私营企业提供,以提高公共产品的效率。因此,打破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种种限制,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主导型投资行业,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鼓励民间投资的另一层更加重要的意义,就是民间投资可以将国家财政支出中部分用于公共建设投资的资金置换出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周济穷人,为建立社会保障体制、补贴农民收入和扶贫帮困提供更加充足的物质保障。仅拿前面提到的投资浪费5000亿元来计算,假设将这些资金直接通过转移支付分解到我国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身上,每个人的收入将从每天收入2元钱大幅提高到约60元钱,这已经相当于一个城市工薪阶层的小康水平。1998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11.6%上升到2003年的18.5%。2004年我国财政收入为26355.9亿元,同比增长21.4%。同时,我国的投资增长也持续居高不下,今年前三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61亿元,同比增长26.1%。然而,2004年全年,中央财政收入用于“三农”的支出共2626亿元,而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仅为122亿元。可见,与2.63万亿的财政收入相比,用于扶贫帮困的资金比例甚微,如果能够将更大比例的财政支出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可以为削减贫富差距起到实质性作用。

    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继续强调社会公平,充分说明如果不合理有效地解决公平问题,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受到制约。现在,我们已经欣喜地看到,无论是从政策层面、执行层面或是舆论层面,社会公平问题已经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并有望逐步得到解决。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公平与效率是矛盾的辩证统一,在讲求效率的同时要兼顾公平,否则就会造成严重贫富分化,同样在目前以公平为主要任务的新形势下,也不能忽略效率,否则可能倒退到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健全法律,完善社会制度,鼓励公民在合法经营的道路上努力致富,同时通过社会保障和政策倾斜等削减贫困人口的庞大基数,帮助穷人在机会公平的社会制度下尽快脱贫,将鼓励富人与帮助穷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态平衡点,这似乎是中国经济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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