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总会在不同时间重演,亿万富翁苗建中之死再次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企业家的生存环境。苗以“非正常”的方式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将生命交给了死神。美国经济学大师弗兰克?奈特(Frank H?Knight)将人们所关心的、却又无法确知的未来事件区分为风险和不确定性,将企业家等同于“风险承担者”。而在国内,这种“风险”并不仅来自企业本身,也不以企业家的个人意志所左右。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同为民营企业家的赵恩龙(山西鑫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与苗建中走上了同一条路,不同的是,他以遗书回答了人们的疑问:政策变化快,负担过重,银行的贷款无法如期归还等等。

  苗与赵的死何其相似,他们都是在企业扩张到一定的程度、自身所承受的风险也达到极限时走上绝路的。有报道说,二十多年间,已有1200多名民营企业家在财富累积到一定程度时跳楼或上吊自杀。是谁逼他们走上绝路?到底有什么压力令他们都无法承受?警方说苗是因抑郁症自杀身亡,却没有说明苗因何患上抑郁症。在朋友眼里,苗建中很要强,也追求完美,他根本不像是会自杀的人;在当地政府眼里,苗的企业是当地龙头企业,苗是出色的民营企业家。当地政府为苗提供大力支持,当然,也让苗承受了不少“责任”??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承担更多“社会职责”。

  从晶华集团资产由5亿多元迅速扩张到36亿元的发展轨迹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这一深层问题:“龙头企业”这把双刃剑“刺伤”苗建中,他承担社会职责的结果使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哪怕是他非主业领域。苗发挥这种“带头”作用以得到政府支持,又通过政府“支持”获得银行的巨额贷款,再通过贷款进行扩张??风险也在迅速累积。晶华集团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苗建中或许无法控制。

  风光显赫只是富翁们生活的一面,而另一面的风险与压力,却可能是致命的。有的企业家说,他们过得并不快乐,而且很不安全。这种不安全的“风险”大多数时候是由社会向企业传导的,并最终压到企业家一人身上。透过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很清晰地发现,大多数“非正常死亡”的企业家除了要承受企业自身发展规律的“风险”外,还要承担因社会经济制度不完善而带来的巨大的不可测、不确定风险。越来越多的民企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排头兵”,而地方政府主导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往往会让这些“排头兵”担当更多责任。

  在此情况下,企业家承担的责任远远超出了企业发展本身,他们不得不承受更多的甚至与自己不相关联的责任。这种责任使他们被动地走向无限扩张之路,而超负荷的扩张又往往会背离最起码的企业发展规律。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巨大压力下,一些企业家走向“不归路”。

  这条路还在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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