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类流通随附单》在四川开始实行
- 发布日期:2006-07-17 啤酒工业信息网
为了打击假冒伪劣酒制品,国家商务部颁发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酒类监管处了解到,《随附单》已经开始于本月在该省执行,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要购买除啤酒以外的红、白酒等,都可以向各经销商查看酒的“身份证”(随附单),对酒进行防伪鉴别。
随附单即酒类批发企业(含酒类生产企业)在批发白酒、红酒等酒类商品时,必须填写的表明该批次酒类商品来源、去向、品名、数量等内容的单据。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本周热门资讯排行
企业展馆
啤酒人才
招聘 | 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