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长治市工商局公布10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06-01-05     啤酒工业信息网
 26日,长治市工商局公布了10起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长治市春泉啤酒厂销售过期啤酒案。工商部门没收过期啤酒9108捆,当事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

 二、屯留县广源酒类批发部经销假冒“劲酒”案。四十件假酒被没收,老板郭某被处以3000元罚款。

 三、常志宏用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案。3000公斤工业用 盐被查获,常志宏被罚4000元。

 四、刘雪丽制售假冒汾酒案。加工窝点被取缔,制作工具及90件假酒被暂扣,刘被罚款3000元。

 五、李春生生产销售冒牌“杏花村”酒案。“杏苑村”冒充“杏花村”,李被处罚5000元。

 六、孙肃章销售劣质银耳案。11袋劣质银耳被没收,孙被处罚6000元。

 七、陈占良销售失效、变质食品案。52箱超期变质食品被没收,陈被罚2000元。

 八、长治市城区合兴食品店销售侵权火腿案。当事人违法销售假冒商品,被罚5000元。

 九、潞城市糖酒副食批发公司以次充好销售燕京啤酒案。333箱特制啤酒、187元违法所得被没收,同时接受1万元罚款。

 十、壶关县利发综合批发部销售不合格啤酒案。当事人被罚款2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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