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将由10.4%降低至9.9%,涉及降税的共900多个税目。2005年是我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较大幅度降税的最后一年,此后,按入世承诺需降税的税目数将大为减少。


据了解,2005年农产品平均税率将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将由9.5%降低到9.0%。其中,水产品平均税率为10.5%,木材、纸及其制品为4.6%,纺织品和服装为11.4%,化工产品为6.9%,交通工具为13.3%,机械产品为8.0%,电子产品为9.1%。

2005年我国将对200多种进口商品实行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冻鸡、啤酒等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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