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青啤状告青都啤酒侵权
- 发布日期:2005-06-13 啤酒工业信息网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将青都啤酒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5万元,理由是对方侵犯自己的专利权。6月9日下午,此案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
青岛啤酒公司在诉状中称,他们于2002年10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啤酒瓶贴(方标纯生)”外观设计专利,并将该瓶贴用于啤酒产品。今年1月起,青岛啤酒公司发现,山东青都啤酒公司生产的“青都特纯啤酒”不仅使用了原告专用的啤酒包装物(啤酒瓶上印有“青岛啤酒”、“TSINGTAO”字样),同时该产品的啤酒瓶贴上的文字及图形的排列组合与原告生产的“青岛纯生啤酒”的外观设计极为相似。
青岛啤酒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并在市场上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误购,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青岛啤酒公司因此将其诉至济南中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元,要求第二被告东营区一批发业主田某某负连带责任。
据济南时报报道,山东青都啤酒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的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1050万元。主营行业为食品饮料加工。主要生产“青都”牌系列易拉罐啤酒和瓶装啤酒,同时还经营甲鱼、泥螺等水产品。下午开庭时,意外的是原被告都提出不公开审理。到目前为止,此案尚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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