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正处于啤酒销售旺季,然而,近两日执法部门却发现,从酒厂直接进货的批发商却批发一周前、甚至十多天以前出厂的“库存货”。6月28日,执法部门在对长春市啤酒市场进行联合检查过程中,除发现两家无证(照)啤酒批发点之外,还在多处啤酒批发点发现了这一反常的“怪现象”,认为有人为之嫌。

     6月28日,长春市商务局、工商、质监及整顿办四部门兵分三路,分别对长春市内30余处啤酒批发点进行了拉网式联合检查。10时左右,记者随检查组一行来到位于绿园区景阳小区的一处啤酒批发点,该处业主未能向执法人员当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且当日从酒厂运来正在卸货的啤酒均为6月24日生产的,该处业主也表示:“27日起长春市全面禁止啤酒有奖销售,在此日期前生产的酒仍在兑奖。”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将商务厅等部门5月份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啤酒不正当有奖销售、低价倾销的公告》送到经销商手上,并责令其从即日起立即停止类似行为。

   此外,执法人员在对长春市30余家啤酒批发点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多数经销商昨日接到厂家发货均是“库存”啤酒,并且还有一些酒的生产日期在一周以前。执法人员表示:“现在是啤酒销售旺季,正常情况下厂家当日生产的一批酒两日内将被市场完全消化掉,批发商却大量销售‘库存货’,显然不太现实。”执法人员根据经验判断,这一反常现象极有可能是某些啤酒生产厂家为逃避从本月27日开始的“开瓶有奖”集中整顿,而在生产日期上做手脚,即27日以后出厂的啤酒日期改为27日以前,人为让啤酒“晚产”。对此“怪现象”,执法部门表示将进行深入调查。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