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奖销售雪花啤酒违规,被罚10万!
  • 发布日期:2025-03-04     啤酒工业信息网
 一公司有奖销售雪花啤酒违规,被罚10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吉林省伟兴酒水经销处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吉市市监高处罚﹝2025﹞06005
 
违法行为类型: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经查,当事人策划并开展了雪花清爽“码上有好礼”有奖销售活动,产品外包装上印有活动详情二维码,但是扫码进入后活动规则里没有公布中奖概率。
 
当事人于2023年9月1日开展了雪花清爽“码上有好礼”有奖销售活动,活动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共销售活动商品14490箱,进货价格23元/箱,销售价格为24.5元/箱,销售额共计355,005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当事人继续销售活动到期后生产的活动产品,导致消费者不能兑奖。2024年4月25日,当事人主动修改了活动兑奖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在活动规则中公示了中奖概率,消费者已可以正常兑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当事人共销售2024年生产的雪花清爽“码上有好礼”有奖销售活动产品37660箱,进货价格23元/箱,销售价格为24.5元/箱,销售额共计922,670元。
 
处罚依据:第十条第二项: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罚款10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10
 
处罚决定日期:2025-02-08
 
处罚机关: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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