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珐酷原浆啤酒销售公司被罚款10万元
  • 发布日期:2024-07-04     啤酒工业信息网
 2024年7月1日,杭州珐酷原浆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案,被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是,该公司的“法酷原浆活啤”标签内容“0添加”、“巴伐利亚小麦啤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告含有诱导、怂恿饮酒的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广告用语包含“每1L保留100亿鲜活酵母”、“占地800亩总投资一个亿,作为华东地区最大,也是中国首个建于湿地景区,全自动化原浆啤酒工厂”与实际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杭州珐酷原浆啤酒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项,构成了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案违规行为。据决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于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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