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的辞职申请书,姜省路先生自2018年6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将满六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姜省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姜省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申请书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姜省路先生已经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呈公司股东及/或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注意。
 
姜省路先生辞职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的数量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推进,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对姜省路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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