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啤酒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
- 发布日期:2024-02-06 啤酒工业信息网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18号),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广州产投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产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产投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广州产投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产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广州产投仍持有公司股份1,198,493,234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4.1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州产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况。
3、广州产投承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广州产投承诺受让的无偿划转的股份自转让股份过户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产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本次减持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州产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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