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发展预重整再延期1个月至2月25日
- 发布日期:2024-01-26 啤酒工业信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预重整事项的进展进行披露。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整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经债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2023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2023年10月26日、11月25日、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对预重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113、2023-130),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藏01破申4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临时管理人提出西藏发展因历史问题情况复杂,部分债务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延期,其理由正当。为更好衔接西藏发展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程序,有效维护企业运营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1个月,即自2024年1月25日延长至2024年2月25日。”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继续依法配合拉萨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债权审查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配合推进与相关投资人磋商、草拟、修改及最终确定投资协议等工作。并持续跟进预重整等相关工作。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值。若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项或第三项情形,即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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