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视台:百威啤酒过期两个多月仍售卖
  • 发布日期:2015-06-19     啤酒工业信息网
  6月16号下午,大连市民高先生在沃尔玛购物广场奥林匹克广场店,买了6罐百威纯生啤酒,喝了两罐之后发现,这6罐啤酒都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记者看到,高先生买的六罐啤酒,是330毫升的百威纯生,其中两罐已经打开,另外4罐还没开封,罐身上贴着超市扫描码。啤酒罐身上显示,保质期一年,生产日期是2014年3月30日。而高先生提供的超市收银小票显示,这些啤酒的购买时间是2015年6月16日下午2点41分。
  高先生说,6月16号他打算与几位朋友在家中小聚,当天下午,他特意赶到沃尔玛购物广场奥林匹克广场店买酒,当时这款百威纯生啤酒打折,每罐3.8元,他花20多元钱买了6罐。
  当晚,高先生打开两罐啤酒,和朋友喝完后,感觉不对劲。 仔细查看才发现,6罐啤酒都已经过期。
  6月17号上午,记者来到沃尔玛购物广场奥林匹克广场店,在啤酒专柜内看到,罐装百威纯生啤酒仍然在销售,这些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2日,价格已经下调为每罐1.9元,超市销售员介绍说,这些就还有几天就要到保质期,所以价格比较低。
  下午,高先生拿着这6罐啤酒和购物小票,来到沃尔玛购物广场奥林匹克广场店,前台一位工作人员仔细查看后,承认超市确实销售了过期啤酒,当即向高先生表达歉意,并表示,他们愿意按规定对高先生给予货价十倍的赔偿。
  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高先生和朋友喝完啤酒有什么不适的感觉,可以到医院就医,费用由超市方面承担,但对于过期啤酒出现在货架上的具体原因,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超市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因为超市没有给出销售过期啤酒的原因,对于超市提出的经济赔偿,高先生没有接受。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而我国将于今年10月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于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罚金额将大幅提升,比现有金额翻一番。高先生目前已将此事投诉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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