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销售超过保质期啤酒罚款5000元
  • 发布日期:2022-03-14     啤酒工业信息网

为有效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公布2021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二:敦煌路市场监管所查处七里河区某食品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啤酒案


【案情简介】2021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12315举报称,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某食品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遂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待销售的标称为“某黑啤酒”7罐,批号为:4250594207842 ,生产日期为2020年03月02日,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过期的7罐黑啤酒进行扣押,向当事人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12315单号:216201030020222021702899052)。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2日从外地购进“某黑啤酒”,共购进两件(24罐/500ml),每件单价85元,货值金额170元,有供货方票据。负责人陈述该食品自购进后没有顾客购买,除现场查扣的7罐,其他都被自己饮用。经调取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6日该店销售台账,也未发现黑啤酒销售记录。


【处理结果】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商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食品数量较少,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5000元。


【案例评析】接到举报案件后,敦煌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准确掌握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日常工作中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充分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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