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团伙欲垄断夜市啤酒市场 强迫交易被判刑
  • 发布日期:2015-01-12     啤酒工业信息网
  为谋取暴利,欲垄断啤酒市场,迫使他人销售指定的产品,近日经广西灵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赵甲、赵乙、赵丙、唐某、苏某等5人均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五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赵甲、赵乙、赵丙、唐某都是全州县人、苏某为灵川县人,赵甲、赵乙曾因抢夺罪被法院判刑1年,2010年刑满释放,唐某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刑。2014年5月他们了解到啤酒市场供货比较赚钱后,欲将灵川县八里街某夜市摊上啤酒供应垄断。
  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后,他们利用夜市摊主都是小本生意、胆小怕事的心理弱点,采取先协商利诱,后心理、言语威胁等方式,将各位摊主原销售的漓泉啤酒以进货价收购,再要求销售他们送来的燕京啤酒,后来发现雪花啤酒利润更高又强迫销售雪花啤酒。他们每天到夜市巡视,发现不从者就以砸摊位相威胁。
  为了掩饰他们的犯罪事实,还强迫各位摊主与他们签定“销售协议”,一位摊主不同意销售他们的啤酒,即遭到了他们的威协,并拿起板凳欲砸摊位,他们发现一摊主晚上卖了8瓶漓泉啤酒,并气势汹汹地将30多个啤酒瓶砸碎在其摊位前。
  而另一位摊主不服向城管队反映,当城管队人赶来询问送雪花啤酒的人时,赵甲等人获知后则开着一辆轿车迅速赶至阻碍执法,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迫于他们的压力,有人要来买漓泉啤酒,摊主只好偷偷拿出来卖,并告之拿回去喝,生怕被发现。
  赵甲、赵乙、赵丙、唐某、苏某等5人的行为引起了当地夜市摊群众的强烈不满,报案后,2014年7月公安机关先后将他们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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