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男子持“手榴弹”抢金项链
4月6日下午4时许,位于涡阳县向阳路的“顺鑫银饰店”内,老板王平像往常一样在向客户介绍产品,一男子选好其中一件金项链,戴在脖子上,并让老板计算总价准备付款。
“谁敢动?谁动我就点了,里面有酒精!”就在此时,该男子从怀中掏出一啤酒瓶,扬言要点燃。“他左手拿着啤酒瓶,右手拿打火机,啤酒瓶口缠着白色物品,样子非常凶。”谈起当天的情景,老板王平仍显得很紧张。
在威慑住众人的刹那,嫌疑男子拔腿就跑。
“被抢的项链价值一万多元。”据老板介绍,事发时因只有她一个人在照顾店面,所以在追出几十米后,便放弃,随后报警。
抓捕:持“手榴弹”与警方对峙
涡阳警方接警后,迅速指令防暴中队前往处置,最终在王土楼附近将嫌疑人逼停。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啤酒瓶,里面装有液体物质,瓶口塞有易燃白色物体,同时另一只手拿着打火机。”据出警的防暴中队副中队长杜红伟介绍,嫌疑男子看到民警来到跟前后,便掏出一个啤酒瓶并大喊:“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点了。我数1、2、3,要么让我离开,要么我就点了。”
危险时刻,民警一边疏散群众,一边做嫌疑人思想工作,吸引其注意力。另一路民警则趁嫌疑人不备,一举将其手中打火机夺下,并将其摁倒在地。
交代:用同方式抢劫一取款女
经首饰店主辨认,该男子正是抢劫金项链的男子,脖子上戴的项链也是从店内抢走的那个。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段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其当天中午喝了一斤白酒、两瓶啤酒,下午逛街时做出这样的罪行。更让民警惊奇的是,段某还交代出4月3日晚,其用同样方式抢劫一取款人现金的犯罪事实。
据刑警队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段某,涡阳县龙山镇人。4月3日晚10时许,赵女士在该县建设路一银行ATM机取款时,犯罪嫌疑人段某拿出“啤酒瓶”,手持打火机对赵女士进行抢劫,得手2000元后,迅速逃离。
对话:“手榴弹”里装的是啤酒、水
4月11日下午,记者在涡阳县看守所采访到了嫌疑人段某。
微躬着腰的段某被带出来后,低着头、眼神惊慌。还没等记者开口,段某便哽咽着说后悔做这种愚蠢事。
记者:怎么想到去抢劫?
段某:从外地回来看爷爷奶奶,因没钱回去了,就想到了抢。
记者:在银行抢劫女士钱财后,有没有想过后果?
段某:当时心里很害怕,跑到亳州躲了几天,看没什么动静,才又回到涡阳。
记者:两次抢劫,啤酒瓶内装的是什么?瓶口塞的什么?
记者:第一次是喝剩半瓶的啤酒,第二次是水。瓶口塞的是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