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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与四川宜宾县签订30万千升搬迁项目投资协议

2015-06-17 08:33559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控股的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酿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与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宾县政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拟通过嘉酿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的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公司)在当地投资进行啤酒生产项目建设;
    2、按照上述框架协议,本公司和宜宾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有宜宾县政府签订了《年产3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投资协议》,拟在当地投资进行啤酒生产项目建设;
    3、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本公司发布了本投资公告,本公告所提示的投资协议内容尚需本公司董事审批。
    一、 对外投资主要情况概述
    本公司以及宜宾公司与宜宾县政府签订了年产3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投资协议:
    1、宜宾公司拟于近期对现有啤酒生产线实施整体技改搬迁建设,将其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宜宾县向家坝工业集中区高捷园内。
    2、该新建年产30万千升(一期不低于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选址宜宾县向家坝工业集中区高捷园,用地面积200亩,并另规划预留相邻100亩作为二期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 项目总投一期不低于人民币3.3亿元,设计产能不低于20万千升。该项目于2015年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总建设周期预计18个月,于2017年9月30日前试生产(“一期试生产”)。力争尽早完成30万千升产能规模的建设;
    4、宜宾县政府须向宜宾公司支付宜宾公司实收各项补偿金合计人民币1.5亿元(以下简称:“征(回)收安置补偿款”),宜宾县政府确保宜宾公司实收征(回)收安置补偿款人民币1.5亿元,因收取征(回)收安置补偿款扣除搬迁支出后而产生的税费,由宜宾县政府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足额补助,全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征(回)收安置补偿款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全部专项用于本协议项下的搬迁及新厂建设。
    二、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嘉酿公司51.42%的股份,嘉酿公司持有宜宾公司100%的股权。
    宜宾公司技改投资项目将有助于促进公司产能提高,技术装备优化升级,以高品质的酿造理念服务啤酒消费者。
    上述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三、 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提示的协议内容均须有权机关审批通过后生效,待该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各方将按照该生效之协议实现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目前上述投资项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于上述投资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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