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永红源啤酒公司被生态环境局罚款52万元
- 发布日期:2021-11-02 啤酒工业信息网
10月30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10月上旬行政处罚结果,共有25家企业和个人被罚,涉及汽车服务、玻璃钢加工、金属制品、石材加工等行业,处罚原因包括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开工等。
青岛永红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处罚文号:青环崂罚字〔2021〕5号
违法事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及适用规定第八条。
处罚内容:罚款
处罚金额:520000(元)
执法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张瑞成
处罚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处罚文号:青环崂罚字〔2021〕6号
违法事实:现场检查发现,青岛永红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啤酒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投入生产。张瑞成为青岛永红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及适用规定第八条。
处罚内容:罚款
处罚金额:107500(元)
执法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青岛永红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处罚文号:青环崂罚字〔2021〕5号
违法事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及适用规定第八条。
处罚内容:罚款
处罚金额:520000(元)
执法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张瑞成
处罚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处罚文号:青环崂罚字〔2021〕6号
违法事实:现场检查发现,青岛永红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啤酒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投入生产。张瑞成为青岛永红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及适用规定第八条。
处罚内容:罚款
处罚金额:107500(元)
执法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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