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环保局对斯普润啤酒公司2万吨精酿项目拟审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02 啤酒工业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济南市生态环保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申请。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1号;联系电话:0531-76222420。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山东济南市钢城区辛庄工业园内,项目厂区北侧、西侧、南侧均为空地,东侧为莱钢大道。项目占地面积 37333.3 平方米,建筑面积 17077平方米,设置 1 座酿造车间、1 座 3 层办公楼、1 个原料仓库、1 个成品仓库、1 个展厅、1 座公寓,以麦芽、啤酒花、酵母为原料,年生产 2 万吨精酿啤酒。项目分 2 期建设:一期工程规模 5000 吨精酿啤酒,二期工程规模 15000 吨精酿啤酒。其中厂区内道路、办公楼、酿造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均由莱芜市云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由企业自行建设;二期工程只增加 42 个 30KL 的发酵罐。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拟建项目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 1 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出口内径 0.4m 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 1 根 15m高,出口内径 0.25m 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满足高于周边 200m 建筑物 3米以上高度要求,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限值要求(颗粒物:10 mg/m3、SO2:50 mg/m3、NOx:50 mg/m3);污水处理站将各池体上部加盖密闭设置,设置风机收集恶臭气体,送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出口内径 0.4m 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H2S≤0.33kg/h、NH3≤4.9kg/h、臭气浓度 2000)。拟建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改扩建标准(H2S≤0.06mg/m3、NH3≤1.5mg/m3、臭气浓度 20)。
2、废水。拟建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一部分用于拟建项目绿化用水及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剩余部分用于辛庄镇莱钢大道部分道路的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不外排。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钢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3、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酒糟、热凝固物、废酵母、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包装物、污泥、废化学品桶及瓶、化验废液、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其中,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进行清运处置。收集粉尘、酒糟、热凝固物、废酒花、废酵母、废包装物、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化学品桶及包装袋、废油墨桶、化验废液、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公司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三、相关部门意见
1、钢城区经发局出具项目备案证明文件;
2、国土资源与规划局局出具规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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