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此前公布的“酒类规定改善方案”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方案,消费者在使用电话或手机软件点外卖时,可以同时购买餐品价格以下的酒类产品。例如一消费者打电话预定一只1.5万韩元炸鸡,店家将被允许向消费者销售和配送1.5万韩元以下的啤酒。
 
新方案还允许酒类制造企业可以同时生产饮料、面包等其他产品,酒类制造规定的最短时间也将从45天缩短到15天。按照之前规定,酒厂的制酒车间必须在独立建筑内,制酒设备不能制造酒类以外产品。业界人士称,市场上今后将出现更多新产品。
 
新方案实施后,区分烧酒和啤酒销售途经的“家庭用”和“大型卖场用”也将统一为“家庭用”。这是自2002年以后18年来首次取消家庭用和大型卖场用区分。目前韩国超市和饭店销售的酒类销售渠道不同,因此产生大量库存管理费用。规定改善后,库存管理费用可能会大幅减少。
 
此外,政府还计划在年底之前修改法令,允许酒类产品代工(OEM)生产、扩大酒类添加材料种类、制定传统酒酿造产业扶持方案等。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