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威亚太董事会成员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变更
  • 发布日期:2020-06-05     啤酒工业信息网
 Budweiser Brewing Company APAC Limited
 
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76)
 
非执行董事退任及
 
委任非执行董事及
 
替任董事及
 
审核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董事会宣布以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变更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
 
1. Felipe Dutra先生已退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2. Katherine (Katie) Barrett Beimdiek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3. Nelson Jose Jamel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4. John James Blood先生已获委任为Barrett女士的替任董事;及
 
5. David Henrique Galatro de Almeida先生已获委任为Jamel先生的替任董事。
 
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自2020年6月4日起:
 
1. Felipe Dutra先生(「Dutra先生」)已退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2. Katherine (Katie) Barrett Beimdiek女士(「Barrett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3. Nelson Jose Jamel 先生(「Jamel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4. John James Blood先生(「Blood先生」)已获委任为Barrett女士的替任董事;及
 
5. David Henrique Galatro de Almeida先生(「Almeida先生」)已获委任为Jamel先生的替任董事。
 
经过为AB InBev Group效力近30年后,Dutra先生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去开展新一页。Dutra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彼不知悉任何有关其退任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注意。
 
新任非执行董事及替任董事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Katherine (Katie) Barrett Beimdiek女士
 
非执行董事
 
Barrett女士,49岁,自2019年7月起一直出任Anheuser-Busch InBev SA/NV(「百威集团」)总法律顾问。在此之前,彼于2000年1月加入Anheuser-BuschCompanies, LLC出任副总法律顾问。Barrett女士于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获委任为资深副总法律顾问。于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彼担任百威集团副总裁、美国总法律顾问兼北美洲区劳资关系顾问。Barrett女士取得圣路易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及亚利桑那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Barrett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0年6月4日起为期三年。彼将不会就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或任何其他酬金。
 
Nelson Jose Jamel先生
 
非执行董事
 
Jamel先生,48岁,自2020年4月起一直出任百威集团首席人力官。在此之前,彼于2009年至2015年曾任Ambev S.A.(「Ambev」)首席财务官。彼于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加入Ambev的董事会出任替任董事并自2018年5月起调任为董事。于2016年至2020年4月,彼出任百威集团北美洲区财务及解决方案副总裁。Jamel先生毕业于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先后取得生产工程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
 
Jamel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0年6月4日起为期三年。彼将不会就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或任何其他酬金。
 
John James Blood先生
 
Barrett女士的替任董事
 
Blood先生,52岁,自2019年7月起一直出任百威集团首席法务官兼首席公司事务官及公司秘书。在此之前,彼于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加入百威集团出任法务、商务及并购副总裁。Blood先生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获委任为百威集团北美洲区法务及公司事务副总裁。于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Blood先生曾任百威集团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Blood先生取得阿默斯特学院文学学士学位及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Blood先生将会就其获委任为Barrett女士的替任董事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如Barrett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Blood先生将不再担任Barrett女士的替任董事。彼将不会就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替任董事向本公司收取任何替任董事袍金或任何其他酬金。
 
David Henrique Galatro de Almeida先生
 
Jamel先生的替任董事
 
Almeida先生,43岁,自2020年4月起一直出任百威集团首席战略官兼首席技术官。在此之前,彼于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加入百威集团出任首席SAB整合官。于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Almeida先生曾任首席人力官兼业务转型官。
 
Almeida先生取得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学文学士学位。
 
Almeida先生将会就其获委任为Jamel先生的替任董事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如Jamel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Almeida先生将不再担任Jamel先生的替任董事。彼将不会就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替任董事向本公司收取任何替任董事袍金或任何其他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Barrett女士、Jamel先生、Blood先生及Almeida先生(i)并无于本集团担任其他职务,(ii)与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系,及(iii)于过往三年并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
 
于本公告日期,Barrett女士、Jamel先生、Blood先生及Almeida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惟彼等各自于百威集团(本公司的相联法团)的股份中拥有权益,而Jamel先生及Almeida先生则分别各自于Ambev(本公司的相联法团)的股份中拥有权益,各自的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彼等已申请,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批准彼等部分豁免严格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有关彼等披露于百威集团及Ambev(如适用)的权益的相关责任,惟须受(其中包括)彼等遵守(或已同意遵守)与本公司现有非执行董事根据比利时法律及 ╱ 或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纽交所规则」)有关彼等披露于百威集团的权益的相同规定,并同意遵守根据巴西法律及╱或纽交所规则有关彼等作为Ambev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须向公众披露于Ambev的权益的相同规定。
 
概无其他资料或Barrett女士、Jamel先生、Blood先生及Almeida先生涉及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且亦无任何有关Barrett女士、Jamel先生、Blood先生及Almeida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感谢Dutra先生于出任非执行董事任期内为本集团作出宝贵贡献,并热烈欢迎Barrett女士、Jamel先生、Blood先生及Almeida先生加入本集团。
 
承董事会命
 
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王仁荣
 
香港,2020年6月4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联席主席兼执行董事杨克先生、联席主席兼非执行董事Carlos Brito先生、非执行董事Katherine Barrett女士(John Blood先生为其替任董事)及Nelson Jamel先生(David Almeida先生为其替任董事),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郭鹏先生、杨敏德女士及曾璟璇女士。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