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安庆:商贸公司销售不合格雪津啤酒被处罚
  • 发布日期:2019-10-31     啤酒工业信息网
 据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庆)市监罚〔2019〕稽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庆市金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啤酒。安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雪津(皮尔森)啤酒,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2、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8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庆)市监罚〔2019〕稽016号
 
案件名称:安庆市金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啤酒案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安庆市金展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91340811MA2MUDEH8X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啤酒
 
行政处罚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雪津(皮尔森)啤酒,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2、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8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及决定时间:安庆市市场监管局;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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