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啤酒份量不足“退一赔十”
- 发布日期:2018-11-07 啤酒工业信息网
据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11月5日消息,消费者蔡先生在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某商店购买了4瓶啤酒,回去饮用时发现其中一瓶份量不足。蔡先生认为该店不仅是少量的问题,怀疑啤酒被掺杂,掺假。
蔡先生找商家理论,商家却要求其联系当地代理商。蔡先生又与代理商协商也没有处理结果,不得不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衡阳市南岳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往某商店了解情况并联系了当地代理商。经调解,最后啤酒代理商同意按照“退一赔十”的标准赔偿蔡先生,另加精神损失费共计赔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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