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润雪花收购琥珀啤酒受贿案发回重审
  • 发布日期:2017-04-19     啤酒工业信息网
 
 
  华润雪花集团在收购山东琥珀啤酒厂时,根据惯例,华润雪花同意7名管理人员在收购后的企业内持股10%,之后华润雪花再溢价回购这一股份。这些收购的价格是由集团的董事会开会议决议批准的,收购股份有严格的程序,最后对决议结果进行了公示。
    本人刘博今律师在3月中旬接受上诉人委托,代为二审辩护,进行阅卷后,与当事人沟通,最终通过联合雪花集团等各方努力,抵抗错误判决。
    一审法院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法院最终判决认定贿赂数额3373万余元。
    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