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润雪花收购琥珀啤酒 深陷“贿赂门”
  • 发布日期:2017-03-14     啤酒工业信息网
 2017年1月下旬,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法院的一起刑事判决,使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润雪花”)一桩收购地方啤酒企业的行为陷入贿赂漩涡,判决认定的贿赂款数额达3373万余元。
 
这一贿赂行为发生在华润雪花收与山东琥珀啤酒厂的7名原管理人员之间。华润雪花同意上述管理人员在收购后的企业内持股10%,然后,前者再溢价回购这一股份。
 
琥珀啤酒厂改制过程中,董金河等7人于2009年2月12日注册成立邹平众邦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众邦公司”),注册资本360万元。
 
对于这一提议,刘力、李剑刚在法庭证言中均表示,琥珀啤酒厂管理层在收购后成立的新公司持股,是由董金河代表琥珀啤酒厂管理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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