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润啤酒宣布:侯孝海任首席执行官,洪杰辞职
  • 发布日期:2016-04-15     啤酒工业信息网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91) 
董事及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董事会宣布以下变更,其生效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1)  刘洪基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主席,并不再担任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之成员;
     (2)  洪杰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并不再担任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之成员; 
     (3)  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阎飙先生、陈鹰先生及王彦先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4)  王群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主席,以及董事会辖下财务委员会之成员;
     (5)  侯孝海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及
     (6)  陈荣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因华润集团的其他工作分配,由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起:
     (1)  刘洪基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主席,并不再担任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之成员;
     (2)  洪杰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并不再担任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之成员;及
     (3)  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阎飙先生、陈鹰先生及王彦先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刘洪基先生、洪杰先生、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阎飙先生、陈鹰先生及王彦先生已分别确认彼等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等辞任之事而需提呈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董事会亦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起:
     (1)  王群先生(「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主席,以及董事会辖下财务委员会之成员;
     (2)  侯孝海先生(「侯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及
     (3)  陈荣先生(「陈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以下是王群先生、侯孝海先生及陈荣先生的履历详情:
    王群先生,59岁,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彼曾于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期间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亦于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担任本公司副董事总经理。王先生曾于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担任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华润总公司之董事。彼亦为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之常务副董事长。王先生持有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中国国家经济委员会,并曾于一家以深圳为基地的综合性企业担任要职。王先生于一九九四年加入中国华润总公司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过任何董事职务以及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担当任何职务。王先生现时及以往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连。 
    本公司与王先生之间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彼于本公司并无固定服务条款限制,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于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王先生应收取的董事袍金为每年80,000港元,此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并按彼于本公司的职责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厘定。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涵义,王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已确认,并无有关彼之委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宜,以及并无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x)条的任何条文予以披露的其他数据。
 侯孝海先生,47岁,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获委任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彼曾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期间担任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发展总监及市场总监,彼亦于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担任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兼总部营销中心总经理,以及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侯先生持有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士学位,曾任职首钢总公司、盖洛普、百事集团。侯先生于二零零一年加入华润集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侯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过任何董事职务以及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担当任何职务。侯先生现时及以往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连。
    本公司与侯先生之间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彼于本公司并无固定服务条款限制,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于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侯先生应收取的董事袍金为每年80,000港元,此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并按彼于本公司的职责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厘定。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涵义,侯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侯先生已确认,并无有关彼之委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宜,以及并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x)条的任何条文予以披露的其他数据。
    陈荣先生,43岁,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获委任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及曾担任财务部税务总监。彼亦曾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期间担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以及曾于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期间担任高级税务经理。彼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彼曾任职于富士电机技术服务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爱普生技术有限公司。陈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加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过任何董事职务以及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担当任何职务。陈先生现时及以往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连。
    本公司与陈先生之间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彼于本公司并无固定服务条款限制,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于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陈先生应收取的董事袍金为每年80,000港元,此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并按彼于本公司的职责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厘定。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涵义,陈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先生已确认,并无有关彼之委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宜,以及并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x)条的任何条文予以披露的其他数据。
    董事会对刘洪基先生、洪杰先生、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阎飙先生、陈鹰先生及王彦先生过往对本公司及董事会作出之宝贵贡献深表谢意,并藉此机会热烈欢迎王群先生、侯孝海先生及陈荣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
及公司秘书 
黎汝雄
 
    香港,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陈朗先生(主席) 、王群先生(副主席)、侯孝海先生(首席执行官)及黎汝雄先生(首席财务官)。非执行董事为陈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黄大宁先生、李家祥博士、郑慕智博士、陈智思先生及萧炯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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