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生力啤酒盈利警告:预计2015年亏损
- 发布日期:2016-01-26 啤酒工业信息网
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36)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最近期可取得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将录得综合净亏损,对比二零一四年同期本集团所录得之净盈利。董事会认为预期之净亏损主要原因来自:
(i) 与Anheuser-Busch InBev China Sales Company Limited 和 Anheuser-Busch InBev International GmbH & Co KG于二零一四年没有续签分销协议(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已就此作出披露),而引致的销量损失。
(ii) 与受影响产品的销售和市场业务相关的经营成本已被保留、重新定向和重新投资来发展本公司的组合中全新的高档/手工啤酒品牌。这是本公司的一个主要业务策略,以保持品牌组合广泛和多元化。
本公司会继续致力发展和推广我们自身品牌的产品以及由本公司分销的全新的高档/手工啤酒品牌。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料之初步评估,并非以本公司核数师已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数据为依据。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公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张嘉麟
香港,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杜华博先生;非执行董事蔡启文先生(主席)、凯顾思先生(副主席)、陈云美女士、代野照幸先生、林隆史先生、黄思民先生及和田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国宝爵士、吴维新先生、Reynato S. Puno先生及施雅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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