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销商向执法部门投诉:啤酒保质期内外标识不一致
- 发布日期:2015-12-11 啤酒工业信息网
2015年12月8日17:00时,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龙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啤酒经销商投诉,称啤酒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啤酒保质期内外标识不一致,要求重新发货被拒绝,请求市监局和消协帮助进行调解处理。
接到投诉后,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及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投诉者于12月1日从重庆某啤酒生产企业购进啤酒1700件,货值金额61000元,在签单接货过程中发现,啤酒酒瓶上标签标注的保质期(180天)与外包装箱上(270天)的不一致。
经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协人员调查核实,经销商反映情况属实,产品外观上不存在质量问题,包装内外标识不一致是企业在生产包装过程中出现了失误,用错了包装。
通过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协人员长达2个小时协商,生产企业同意召回该批啤酒,并承诺在一个星期内重新发合格的啤酒给该经销商,此次成功调解,为该经销商挽回经济损失6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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