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3日及11月20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部分沿江土地将因有轨电车建设被征收的公告》及《关于部分沿江土地被征收的进展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琶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琶醍公司”)积极参与、配合了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拆迁安置及有轨电车建设工作。
    鉴于工程建设将对琶醍公司及其租户之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方达成的协议,给予琶醍公司及其租户停业损失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劳动生活补助费等补偿。近日,琶醍公司已收到上述搬迁补偿款合计1830.67万元。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下:
    1、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租户的补偿款,琶醍公司将转付给各租户,对公司业绩不产生影响。
    2、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琶醍公司的补偿款,首先在收到之日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公司预计琶醍公司的停业损失、搬迁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及其他费用性支出与补偿款数额基本相当,在此类损失或费用发生的当期,对应补助金额结转入营业外收入。由于相关费用与所结转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相等,抵消后对各公司业绩不存在影响。
    3、以上补偿款的业绩影响为公司测算数据,最终须以会计师审核意见为准。
    相关拆迁安置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琶醍公司将继续参与相关工作,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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