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京啤酒聘任肖国锋为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 发布日期:2015-05-07     啤酒工业信息网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分别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王启林、丁广学、邓连成、赵春香、张海峰、杨怀民、杨毅、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朱立青。会议由董事长李福成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赎回“燕京转债”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
    10月15日以面值公开发行了1,1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3,000万元,转债存续期为5 年。本次“燕京转债”于2010 年11月3日上市流通,2011年4月15日进入转股期,将于2015年10月14日到期。“燕京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7.22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燕京转债”为66,557,4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89%。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2%(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5月5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已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22元/股)的130%(含130%),即9.386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的情形。公司决定行使“燕京转债”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 102%(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燕京转债”全部赎回。
    《关于实施“燕京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决定同意赵春香女士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请求,决定增聘肖国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肖国锋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朱立青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肖国锋先生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增聘为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聘任肖国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朱立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立青女士、丁广学先生、莫湘筠女士三人组成,其中,朱立青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肖国锋先生简历: 
    肖国锋:男,1969 年 2 月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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