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5-014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0,161,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2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2  08*****185  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3  08*****186   永信国际有限公司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
    咨询联系人:朱维彬  王建灿
    咨询电话:020-84207045
    传真电话:020-84207045
    六、备查文件
    1、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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