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啤酒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发布日期:2014-06-16 啤酒工业信息网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2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19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6月19 日
●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 2014 年 6月20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 年 6月20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3 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 2014 年 6 月 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483,971,1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 0 股,转增0 股,扣税后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9 元,共计派发股利 96,794,239.60 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6月19 日
(二)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 2014年6月20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 年 6月20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4 年6 月19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18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 元。(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也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4)CARLSBERG CHONGQING LIMITED、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89139388 传真: 023-89139393 联系人:邓炜、许玛
七、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月16 日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