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京惠泉啤酒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发布日期:2014-01-23 啤酒工业信息网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了《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述事项在事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李兴山 胡国栋 肖珉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本周热门资讯排行
企业展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