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暴雪啤酒10万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发布日期:2014-01-21     啤酒工业信息网
 关于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冰风之洋、白沙王、暴雪系列第一期年产10万吨啤酒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冰风之洋、白沙王、暴雪系列第一期年产10万吨啤酒生产项目位于宜春市经开区内,项目以大米、麦芽、酒花、硅藻土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粉碎、糊化、糖化、过滤、煮沸、冷却、麦汁发酵、酵母回收、二氧化碳回收等工序形成年产10万吨啤酒(第一期)的生产能力。
    新建酿造车间、糖化车间、发酵车间(含中心化验室及酒花库)、包装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成品库、综合材料库等贮运工程;新建动力车间、制冷站、空压站、变配电所、给排水工程、锅炉房等公用工程;新建食堂、浴室、大门等配套工程;新建废气处理、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1908㎡。
    建设单位: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元,占总投资的2.89%。
    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委托宜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年7月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以宜环评字[2013]193号文予以了批复。该项目于2013年11月建成,经宜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检查同意后投入试生产。目前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2013年12月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环评编制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宜春市环境监测站
    环保工程设计单位: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工程施工单位: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公司基本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对投料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发酵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碳采用了一套二氧化碳气体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利用。
    2、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采用IC反应罐+接触氧化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治理后的生产、生活废水经工业园下水管网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经渥江排至袁河。
    3、噪声治理:电机、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分别采用了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酒糟、废酵母渣、废硅藻土、废酒瓶、废标签、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酒糟出售做饲料,废酵母渣出售给药厂做原料,废酒瓶出售给制瓶厂做原料,废标签出售给造纸厂做原料,污泥干化后做肥料,废硅藻土和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制定了《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厂区安装了氨气安全检测报警器。
    6、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该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建筑(包括居民集中点、疗养地、医院、学校等)。

 三、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排口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监测项目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达标排放。原料倒料工序有组织外排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B19821-2005)表1排放限值要求,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3类标准要求。
    (4)敏感点环境质量情况: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周边敏感点焦溪村台立上组、钟家屋组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敏感点焦溪村台立上组、钟家屋组氨、硫化氢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标准限值。
    周边敏感点焦溪村台立上组、钟家屋组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级标准。
    周边敏感点焦溪村台立上组、钟家屋组地下水质量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5)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全部合理处置。
    (6)卫生防护距离检查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厂区边界1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符合要求。
    (7)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8)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设单位外排污染物总量符合有关控制指标要求。
    (9)公众意见调查:本次验收共有周边25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 被调查公众均认为生产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影响程度较小。
    该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998291,电子信箱:ychbjg@126.com,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二0一四年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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