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装箱酷似青岛啤酒,却不是青岛啤酒。12月21日,福建漳州市漳浦县工商局对销售侵权啤酒的蔡某做出罚没95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28日,漳浦县工商局检查大队接到一起举报,称霞美镇有人销售外包装与青岛啤酒类似的易拉罐啤酒,怀疑为侵权商品。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涉案啤酒与青岛啤酒的外包装箱体整体颜色相似,都是以绿色为主色调,规格均是330ml×24罐/件,且包装箱正面中间位置标印有大小基本相同的易拉罐图形,侧面都用红字标注“青岛”等字样,但该款啤酒并非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售价与正品青岛啤酒有一定差额。现场问卷调查时,受访者均认为容易错认。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涉案啤酒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经营者蔡某的这一销售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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