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泉啤酒: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发布日期:2013-10-16     啤酒工业信息网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
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
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肖国锋先生的个人履历及提交的文件
资料,我们认为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3、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李兴山 胡国栋 肖 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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