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曝光:买到变质金星王啤酒 工商调解获赔500余元
  • 发布日期:2013-05-10     啤酒工业信息网
  贵网5月10日讯(黔中早报记者  吴怡杭) 日前,开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电话,称在金中镇南区楠木坪购买到变质啤酒,在要求商家赔偿无果情况下,遂请求解决。接到投诉后,该协会迅速派工作人员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查,刘某在楠木坪购买了1件新一代金星王啤酒,在喝酒过程中发现其中1瓶十分浑浊,有沉积物,意识到该啤酒有质量问题,便去找经销商,并通过电话与金星王啤酒金中镇代理商王某联系。王某在没有认定啤酒是否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态度居傲、拒不见面,只提出一瓶换一瓶的赔偿条件,随之挂断电话。
 
  而消费者刘某认为代理商服务态度差,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于是向开阳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代理商赔偿2000元。随后,该协会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检验,发现该瓶啤酒瓶盖处密封不严,其中的沉积物是因为啤酒受到外部微生物污染,这类啤酒不能饮用。在对被投诉方所销售的其他啤酒进行检查后,并未发现其他啤酒有类似的情况。
 
  最终,消费者协会与厂家、经销商进行了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调解:一是代理商向消费者当面赔礼道歉;二是由代理商代表厂家向消费者赔偿500元;三是赔偿消费者金星王啤酒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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