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曝光:销售3箱无生产日期啤酒被工商罚款1万元
  • 发布日期:2013-05-02     啤酒工业信息网
        近日,天津市宁河县内某经销商销售无生产日期的啤酒,被工商部门查处。

  日前,工商宁河分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辖区内一个体销售点销售的瓶装某品牌啤酒无生产日期。接到举报后,工商宁河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赶赴被举报的销售点,果然发现了有3箱无生产日期的啤酒在堂而皇之的销售,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无生产日期的啤酒3箱(36瓶),罚款人民币1万元。
据介绍,啤酒作为一种预包装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工商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了有上述无生产日期的啤酒在销售的话,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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